参加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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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ERASMUS+交换项目的细则

欧洲大西洋大学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促进大学社区所有成员参与通过ERASMUS项目的不同欧洲国家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计划。以教学交流为目的的欧洲ERASMUS+计划,专注于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学和研究人员,在国外短期停留和开展培训活动。

  1. 目标

    总目标是促进欧洲大西洋大学的国际交流,作为其国际化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以此为目标,以教学为目的,在2018-2019学年提供最多8个名额的短期交换课程,合作方为与其签订了教师交流协议的其他高端教育机构。

    教学交流项目有以下几个目的:

    1. 教授所在专业领域的科目。通过这种方式,欧洲大西洋大学的教授将会有机会向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学生传授知识,帮助其传播的国际性,同时使更多的人知道其接收机构,增加其教学人员和所授专业特殊性的知识。
    2. 执行任务和管理,以改善学生的国际流动性,由于交流期间所获得的直接信息,将为学生提供更高质量的交流项目,并有可能设立国际双学位。
    3. 通过参加这些交流项目获得的经验和知识,以及其他机构教学人员的访问,使没有参加交换项目的欧洲大西洋大学的学生受益。
    4. 激励学生和员工参与一段时间的交换项目
  2. 总体要求
    1. 拥有西班牙国际,是欧盟国家或其他参与ERASMUS+项目的其他国家国民,或被西班牙正式承认为难民,无国籍或永久居民。
    2. 申请的教学人员必须包括在2018-2019学年欧洲大西洋大学教学方案计划中,并在申请时和实施时均保持与该机构的联系。
    3. 每年只能进行一次教学交换项目。
    4. 交换项目之前,必须签署一份财务协议,其中涉及将收到的最大资助。资助最长为5个教学日,并需要提供证明。
    5. 在交换项目之前,由两个机构签署交换协议(附件I)
  3. 关于逗留时间的要求

    一般而言,教学期限将持续五个工作日,以便其对主办机构的教学活动和国际学术做出相关贡献。周六和周日不包括在内。不包括往返旅行的开始与结束日期。逗留期限必须与目的地大学的交换时间一致。

    交换项目必须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完全结束(包括旅行日期)。

  4. 目的地大学的要求

    交换只能在参加Erasmus项目的高等教育机构和大学,并跟欧洲大西洋大学2018/2019学年签订协议有效的教师交换协议(附件II)

    如果对与大学未达成协议的学校感兴趣,教师可以向国际关系办公室提议启动签署协议程序。但是,交换项目的实施必须在机构签署有效协议之后实施。

  5. 教学要求

    教学人员在交换期间开展的教学活动,必须在大学获得官方学位的学习计划的组成部分,并且必须反映在两个机构之前签订的交换协议中。交换协议必须在交换之前获得双方的同意和签署。

    无论交换时间长短,必须教授至少8小时的教学时间。

  6. 财务帮助和付款

    教学人员将获得一定数量的欧洲援助,通过西班牙国家机构SEPIE管理,资助其在另一个国家的交换期间的费用,需要符合以下标准:

    旅行帮助:

    对教学人员的旅行帮助将根据其工作地点与教学活动所在地之间的距离,如下所示:

    距离(公里) 金额
    10至99公里 20€ 每人
    100至499公里 180€ 每人
    500至1999公里 275€ 每人
    2000至2999公里 360€ 每人
    3000至3999公里 530€ 每人
    4000至7999公里 820€ 每人
    超过8000公里 1500€ 每人

    旅行距离通将通过欧洲委员会官方工具计算:

    https://ec.europa.eu/programmes/erasmus-plus/resources/distance-calculator_en

    教学人员所获得的补助金额由上述工具计算出的出发地和到达地之间往返的最高补贴。

    住宿帮助:

    对教学人员资助将取决于住宿时间和目的地国家,根据交换项目入境证明所认可的日期,并且必须与双方协议中指明的一致,并同时根据以下内容:

    目的地国家 每日补助
    丹麦,芬兰,爱尔兰,冰岛,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挪威,英国,瑞士 120 €
    德国,奥地利,比利时,塞浦路斯,西班牙,法国,希腊,意大利,马耳他,荷兰,葡萄牙 105 €
    马其顿,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罗马尼亚,土耳其 90 €

    援助的总额旨在用于支付旅费,住宿和日常开销在交换期间的费用,可能与实际发生的费用总额不相符。

    在交换项目开始之前,将支付资助总额的75%作为第一笔款项。满足必要的要求后,将会支付剩余的25%的金额。(第九点)

    L费用将直接存入行政服务记录的当前账户。相关方有责任更新其在行政服务记录的银行信息。

  7. 选择标准

    在选择过程中应用以下标准:

    1. 标准1: 从未参加过交换项目的教学人员享有优先权。
    2. 标准2: 2018-19学年内以外语教授科目的PDI成员享有优先权。
    3. 标准3: 获得英语能力认证的教师享有优先权。
    4. 标准4: 优先考虑PDI成员,这些成员除了教学活动之外,还在提案中包括了其他活动,这些活动是欧洲大西洋大学更加国际化。
  8. 申请

    申请者请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填写以下在线表格:

    https://goo.gl/forms/POiZx9gsUjJCTZel2

    每个申请者只能申请一次Erasmus住宿。完成在线申请后,有关各方必须将以下文件发送至国际关系办公室,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12日:

    1. 在线完成的申请表的打印版,签名
    2. “交换协议”,其模版将附件I和ORI的网站上找到,该网站有详细说明教学计划。本文件必须由目的地大学的部门,教师或国际关系负责人和相关方签署。本文档可以上交扫描形式。
    3. 申请者可以提供认证英语水平的文件。

    在填写申请表之前,需要联系之前选择的一所或多所大学,以获知在交换日期相关方进行教学的可能性。

    提交申请的截止日期后,将公布暂定分配名额的决议。

    从公示开始时有10天的时间,有关各方纠正错误或提交所要求的文件。

    公示结束后,决议将与目的地大学的分配一起公布。

    决议必须经过学术委员会副校长办公室的批准。

    如果对交换项目协议或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必须将这些修改通知国际关系办公室,并在必要时附上由目的地大学签署的新的交换项目协议。(这个新文件也将被扫描)。

    如果教师放弃资助,他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在ORI进行沟通。可以按优先级顺序将资助分配给替代者。

  9. 受益人的义务
    1. 在开始流动之前,教师必须在国际关系办公室填写并签署相应的拨款协议。获取此文档的信息将在ORI中获得
    2. 当从交换项目返回时,教师必须提供住宿证明,证明其开始和结束的日期,以及目的地大学签署和盖章的小时数。证书(附件III)必须是原件,不得复印,传真或扫描。
    3. 受益人必须通Mobility Tool完成他将在欧盟委员会的机构电子邮件中收到的停留报告。
    4. 受益人必须提供所产生费用的原始文件,例如旅行和住宿。必须保留登机牌或车票的原件。
    5. 欧洲大西洋大学不会直接向旅行社,航空公司,酒店等支付任何金额。这些付款必须由受益人直接支付。
    6. 受益人必须为UNEATLANTICO未教授的教学时间制定恢复计划,在交换项目干扰其班级的正常授课的情况下。在交换项目之前和之后都可以恢复这些课时。

如果援助没有得到充分证明,受益人有义务全额或部分退还收到的金额。

附件 I - 交换协议

附件II – 大学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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